钓鱼台及其附属岛屿(简称钓鱼岛)包括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历史记载中国有关领有钓鱼台岛的最早文献是在1403年(明永乐元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中明确记载了『福建往琉球』航路上大陆的岛屿『钓鱼屿』和『赤坎屿』,即今天的钓鱼台、赤尾屿。中华民国沿用「钓鱼台」名称至今。中国大陆现代则称该岛为「钓鱼岛」,有时也用「钓鱼台」的名称。日本则称之为「尖阁群岛」。
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台的当属日本仙台学者林子平于1785年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图中标绘了钓鱼台等岛屿,并将其与中国大陆绘成一色,意指钓鱼台为中国大陆一部分。
1895年,中国被迫与日本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包括钓鱼台在内割让给日本。
1943年12月1日,中华民国、美国、英国三国发布《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控制钓鱼台列屿。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琉球群岛主权移交日本时,一并将钓鱼台列屿的行政管辖权也交给日本,但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皆认为钓鱼台列屿依地理、历史和法理均为台湾附属岛屿,因而引发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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