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他們的處境是這樣的:「越獄,就直接處死同層監獄的所有人」,反抗必死!但不反抗—「最後還是得死」。於是成為了「到底要不要再多活一天?」的取捨。
在這樣的情況底下,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為了那「多活的一天」,一些人開始選擇跟當權者合作。當監獄裡出現小規模騷動時,這一群人就會負責去制止意圖造勢的那一群人。於是,監獄內的秩序維持,不再需要靠獄卒力量,光是一人想反抗,其他獄友也會「讓他死」。
這,就是監獄幫派。
這似乎有點弔詭,所謂的分化,那幫派勢力的光譜兩端,實然都隸屬於「受害者」。然而受害者本身似乎忘了「受害者」的身份,繼而卯起來成為加害者的附庸,幫忙維持秩序(如同《辛德勒的名單》裡那著納粹軍服的猶太人)。這其中,並非單靠「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人質情結,指受害者對加害者產生情感,甚至(在審判時)反過來幫助加害者的情結—所能解釋,而是利益考量下的理性選擇。
有一更趣味的情景是,某些受害者,通常是中產階級,還在營房空間裡搞出小型咖啡廳,趁著放風時間從容而急迫地泡杯咖啡。目擊者是這樣描述的:「他們成天幻想還過著過去般的正常生活,即使要被送進煤氣室裡了,還要喝杯咖啡。」順帶一提,這樣「喝杯咖啡」的權力,還是被統治階級特別允許的—必須要有「特殊好表現」的人才能夠享有。
這些受害者們,寧願躲進「幻想」裡,也不願意尋求「集體反抗」的可能。集體反抗的勢力,因而被分化而無法集結。他們特別討厭不循規蹈矩的人,對於「道德」兩字特別有見地,對於其他的事情則漠不關心,或(裝作)一無所知。
分而擊之。只要服從,日子就可以好過點。被害者間相互自我閹割,達到了一種「和諧」的狀態,其實也就是「完全放棄抵抗」(capitulation)。政治學家Barrington Moore說這是"禁欲主義(asceticist)",更貼切的直翻是:「自我閹割」,或者,「自虐」。
今日,這樣的情境正以另一種形式上演著。我們活在一個相同而又相異的自虐處境:國家不再以設置集中營的方式來奴役我們,而是成為集中營本身;當然,國家仍由警察來擔綱獄卒的角色,但更重要的是一個又一個的「代理人」,可能是大企業老闆,或者媒體,藉由這些代理人惟妙惟肖的聲色演出來塑造並維持一個國家利益景觀,我們每個人都巧妙地鑲嵌在景觀裡,成為穩固其利益結構的自命不凡的螺絲。總是有被統治者不斷指責其他的被統治者,為了獲得抑或維護自己可能比別人有機會多一點點的利益(並且因而沾沾自喜著),而不斷地閹割彼此,繼而讓「秩序」得以「自我維持」,完全不需要有人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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