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日星期五

新疆地下讲经的前世今生(李晓霞)


【荐读】晏琼英:这篇文章对新疆宗教管理工作的历史和现实、政策、法规做了较详细的整理,“宗教事务管理一直是维稳工作的难点和焦点”,原因何在?既然如作者所指出的:“目前的政策设置并不能有效解决信教群众的需求问题”,那么是不是说目前的政策值得反思和检讨?比如,从现实来看,同样是伊斯兰教,内地清真寺的各种学习班事实的存在着并成为清真寺服务穆斯林群众的主要职能之一;并且,上世纪80年代起存在的地下讲经点有些已经发展成相当规模的语言学校甚至成为当地教育局监管的民办中专,作者所认为的这种“管理松弛”某种意义上是不是也是尊重客观现实、尊重信教群众权利的体现,并且没有带来什么负面的影响?而新疆政府在看待信教群众同样的需求时却认为新疆的宗教问题“不是单纯的宗教信仰自由与否的问题,而是和反政府、反’异教徒’的极端思想、和民族分裂主义密切相关,”从而得出无解的结论--“地方政府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仍将是长期的复杂的过程,目前看无法解决甚至难以减少。”这是不是恰恰说明到了该转变思想的时候了: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宗教发展的规律,尊重信教者的宗教情感和需求,消除“宗教是个问题”这一观念对管理者的潜意识影响,管理人性化,从而建立政府和民众的互信,大概才是赢得信教群众、抵制宗教极端势力的可能路径吧。

2012年初夏,新疆先后发生两起案件,引起广泛关注。5月,在库尔勒市一非法教经点一学经儿童被非法学经人员殴打致死,有人在网上恶意传播“维(吾尔族)少年学习《古兰经》被扣在拘留所离奇死亡”,境外媒体借此抨击中国的民族宗教政策;6月,和田市警方在一处非法教经点解救54名被控制的学经儿童时遭暴力抗拒,数名民警受伤,12名儿童烧伤。据官方介绍,近几个月已发生过数起非法学经儿童受伤案件,4月乌鲁木齐市就有一名儿童因无法背诵经文被非法教经点的人打死。非法教经和非法学经都是政府重点打击对象。 宗教是一种社会现象,宗教活动是一种社会行为,宗教事务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在新疆,多年来宗教事务管理一直是维稳工作的难点和焦点。1996年中央明确提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理论上辨析合法与非法之界、现实中保护合法和打击非法,是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内容。

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向媒体表示,“非法宗教活动必然导致宗教狂热,宗教狂热必然导致极端宗教思想,宗教极端思想必然导致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新疆将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保障合法宗教,制止非法宗教,抵御渗透,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根据相关政策,私办经文班(点)、非法修建宗教活动场所、跨区传教讲经、利用课堂宣传宗教、非法印刷传播宗教读物、私自组织信教人员朝觐等都属于非法宗教活动。 做为一个信教者,教授和学习经文如何成为非法,表面的个体行为如何演化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件,其中所显示和表达的政治意义、社会影响、文化内涵,做为社会政策之一的宗教事务管理政策如何变化,是本文试图探讨的内容。 一 非法教经现象,又称为私办经文班(点)、地下经文学校等,指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开办的以传授宗教知识为主要目的的讲经班(点)。在新疆,非法教经现象主要发生在信仰伊斯兰教的教民中。 宗教知识传承、宗教活动延续是建立在宗教经典、教义、教规和仪式传授的基础上的,由此方可代代相传并扩大信众规模。

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阿拉伯语,意为“诵读”)被信众(穆斯林)认为是真主安拉的语言,要经常诵读,每一位穆斯林降生后听到的第一句话和离世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都是《古兰经》经文,而且只有诵读阿拉伯文本的《古兰经》才有意义。对于非阿拉伯语系的穆斯林,学习诵读阿拉伯语经文,是其宗教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经文教育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等多种途径,对伊斯兰教职人员的培养,多数是通过宗教学校教育完成;而对普通的穆斯林,几种方式都存在。 穆斯林传统的宗教教育形式为经堂教育(又称寺院教育),主要通过经文学校来实施。自伊斯兰教传入新疆,经文学校作为宗教人士的培养机构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渐垄断穆斯林的文化教育。经文学校分三等 ,高级学校(大学)设在喀什、莎车等地大寺院内,专门培养上层宗教人士;中级学校设在较大的县镇寺院里,为成年穆斯林学习宗教知识的场所;初级学校遍及乡村,入学者基本为少年儿童。学习内容包括宗教仪式、阿拉伯文、《古兰经》、《圣训》以及伊斯兰哲学、法学、文学等方面的著作,教材均为阿拉伯文或波斯文。新疆建省(1884年)前后,清政府在新疆广设义塾,20世纪初后出现了各类新式学校,经堂教育受到冲击。在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乡村普遍设立小学校,始于盛世才统治新疆时期(1933-1944)。小学课程包括维文、算术、社会、地理等,并设经文课,聘请阿訇每周给学生教经文两小时。

到上世纪新中国成立之初,新疆的学校教育仍分国民教育和经堂教育两种。遍及南疆各地城乡的伊斯兰教寺院多设经文学校,莎车区四县(莎车、叶城、泽普、麦盖提)有经文学校137所,学生6367人。在阿克苏,由毛拉教的宗教小学和中学学生有2.86万人。公立和会立(即各民族文化促进会)小学也上经文课。1951年上半年,喀什地区共有公立和会立小学291所,学生5.53万人。 坚持无神论的中国共产党治理新疆之初就面临着如何处理宗教问题,认为“少数民族的宗教问题,是一个历史性、民族性的群众思想信仰问题”,应“十分审慎,切忌急躁”,“不要轻言改革”,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信教自由政策”。1950年,时任喀什军区政委的王恩茂在给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第一书记王震的报告中,专门谈到保留还是取消经文学校的问题。他认为取消经文学校的条件还不成熟,建议暂不决议取消。其理由,一是允许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要求;二是群众的觉悟还没有达到希望取消的程度,也没有足够的好的新式学校可以替代。但可以对经文学校进行改革,如反对强迫进校,改善课程内容[5]。另一份报告中又指出小学的经文课一定时间还可以保留。

 由于在宗教方面理想的社会目标和现实的审慎态度相矛盾,政策实践中对经文教育的处理出现反复。1950年,教育部门对小学进行接管和改革,学校停授经文课。1952年,中共新疆分局根据宗教界的要求,在小学恢复了一周两节经文课,规定由学校老师教授,学生学习与否听其自便。1950年,明令取缔经文学校,但并没有被有效实施,1953年后经文学校发展迅速。在疏勒县,上经文学校的学生1949年为625人,1950年为481人,1951年为223人,1952年为196人,1953年为1626人,超过了1949年,经文学校达到53所。1953年,新疆省作出宗教不得干涉学校的决定[⑩]。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一些初级和高级经文学校停办,宗教学校及学生在减少。莎车县9个区(包括城管区)有经文学校104所,学生2422人,分别比1955年减少5所和683人。1958年自治区再次明令取消经文学校和经文课。 1957年以后,宗教工作中“左”的错误逐渐增长,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宗教活动难以正常进行,但并非没有活动,甚至也有私办经文学校的现象。

笔者曾在和田地区档案馆看到一份1972年自治区群众工作座谈会的总结,其中提到参会同志反映:近年来宗教活动猖獗,大量修复礼拜寺,经文学校很多……有的大队,小学教员答应宗教人士在孩子放学后,由阿訇管理。建议对经文学校进行取缔,不准宗教人士强迫儿童学经文。70年代末,开始拨乱反正,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特别是1982年中共中央下发19号文件,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时期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宗教活动由分散、秘密的活动逐步转向集中、公开的活动,“文革”中被破坏的清真寺重新修复并大量新建,宗教人士的社会地位迅速上升,而且宗教活动快速升温,有的地方一度到了失控的程度,其中私办经文点的大量出现成为宗教活动无序的焦点问题之一。对宗教活动的管理,由放任到收缩,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管理力度此起彼伏,总体上随着非法宗教活动的社会负面影响日益扩大,宗教管理工作愈加深入细致,管控压力增加,反弹压力也在增强,私办经文班(点)现象禁而不绝,部分时期甚至出现高涨。

上世纪80年代初,新疆各地穆斯林群众聚居的城乡都出现了宗教人士擅自开办的经文学校或教经点,以传承宗教知识、培养宗教教职人员为目的。对私办经文班(点)最先表示反对的是教育部门。198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地区宗教干扰学校教育问题的意见》(中办发[1983]16号),指出各地擅自开办的经文学校或经文班,使大批学龄儿童弃学念经。对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开办的经文学校,要逐步予以解决。某些地区民族中小学要求开设阿拉伯文课,不能同意,更不能借学习阿文之名,恢复宗教课。1984年,自治区党委也明令“绝不允许私自开办经文学校”,要坚持宗教不得干预教育的原则,对于擅自开办经文学校(班),擅自在家中吸收儿童学经文的,有关部分要“积极做好疏导工作,予以解散”。

同时,为解决年轻一代宗教职业人员培养问题,准备在乌鲁木齐市建一所伊斯兰教经学院;允许自治区伊协常委以上具有较高宗教知识水平的宗教界人士,经伊协批准可收2-3名18岁以上的青年学经 。 禁令并没有产生明显的效果,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时任自治区人大代表、伊斯兰教协会常委、叶城县政协副主席的阿不力克木·买合苏木。阿上世纪50年代因参加民族分裂活动,被判20年徒刑,1977年刑满释放。从1987年开始,阿大办地下经文学校。据不完全统计,全疆各地追随阿学经的塔里甫约有800余名,号称“八百弟子”。这些塔里甫后来遍布散落全疆,成为各地从事暴力恐怖活动的骨干分子。库车的阿不都克日木·阿不都外力从1986年开始公开招收塔里甫,到1990年初,已累计培养塔里甫700人。如此众多的塔里甫出现,是疏于管理造成,也是因为当时并没有把此类行为提高到影响国家安全的政治高度来认识。

 随着私办经文学校的社会影响增大,政府的政策趋于严厉,开始由“疏导解散”变为“查禁取缔”。198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作出规定,严禁地下经文学校和经文班(点),严禁私自带培“塔里甫”(亦称满拉,为宗教学校的学生),并对地下经文学校、经文班采取一系列的查禁取缔行动。为规范日益升温的宗教活动,1988年和1990年,自治区先后出台有关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职业人员管理的3个暂行规定。但地下经文学校仍呈上升趋势。据1990年1月调查,新疆私人擅自办的经文班(点)938个,共带塔里甫(满拉)10742人,其中最多的是喀什地区,350个经文班、4000人。参加学经的人,大部分是城镇初、高中待业青年,较年轻的个体户、初高中学生[17]。自1990年起每年查禁各种经文学校1000余所,其中许多是在校学生。这些在校学生或晚上学经文或半天上学半天学经文,有些辍学全天学经文。

鉴于参与1990年巴仁乡反革命武装暴乱的许多骨干分子是叶城县经文学校培养的,培养宗教接班人的问题,不只是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所关心,也被政府极为关注。1990年,王恩茂指出:经文学校不能不办,但不能办得过多、过滥,放任自流。要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由爱国宗教人士办。不允许反动分子分子利用经文学校培养反革命骨干分子[19]。私办经文学校的问题由人民内部矛盾开始向敌我矛盾转化。私人开办经文学校(班)遭全面解散,各地建经文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爱国宗教人士。到1991年底,乌鲁木齐等10个地州市已办起经文班31个,经文点57个,培训年轻的伊斯兰教职人员829人。同时解散私办经文班(点)900多处,遣返“塔里甫”10000多人,让其中18岁以下的少年重新回学校读书,基本改变了伊玛目私带“塔里甫”的无政府状态。1994年颁布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规定宗教团体经批准,可开办宗教院校和经文班(点),培养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办宗教院校和经文班(点)。1999年,自治区下发《关于组织伊斯兰教爱国宗教人士带培“塔里甫”(满拉)的意见》,再次规范合法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活动。

事实上非法宗教活动一直没有终止。自1996年中央7号文件把非法宗教活动列为影响新疆稳定的最主要的危险之一,为铲除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狂热、打击民族分裂分子,1997年后自治区连续多年在重点区域实行集中整治,但非法宗教活动,包括私办经文班(点)屡禁不止。1997年私办地下经文班(点)在有些地方出现更加隐秘化、分散化,甚至向教学手段电子化方向发展的特征[21]。喀什地区,1996年至2000年6月间,学经人员增加了8.84倍。其中年龄最小的3岁,90%为在校学生。 1999年以后,宗教狂热再升温,各地私办地下教经点增加,学经人员呈低龄化和女性化趋势,不少已经演变成暴力恐怖场所[23]。1999年1至10月,全疆共查处地下讲教点、教经点118处,遣散学经习武人员1326名。有研究者判断,2002年以后,非法宗教活动在新疆蔓延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但2004年1至10月,全疆共取缔非法讲经点420处,“泰比力克”活动点10处,查处有关人员2457人。2006年1-5月,全疆共查处地下教经点112处。在阿克苏查处的一个地下教经点中,40余名学经人员中15岁以下的有18名。随着查处力度的加大,在新疆区域范围内私办经文班(点)的空间缩小,新疆籍人员,主要是青少年,有组织、成规模地到内地省区的经文学校、阿拉伯语学校学经的现象越来越突出。这类学校多以学习《古兰经》为基本内容,同时灌输民族分裂思想,鼓动学经者在未来为“圣战”奉献自己的一切 。

2011年全疆查获的非法教经点数量仍呈上升态势,女性教经者增多,在校生学经者增多,跨地区教学经同“迁徙”相结合滋生的暴力恐怖团伙犯罪突出。由于地下讲经活动隐蔽和分散,有的是以走亲访友为名在家中进行,因此实际被发现被查处的地下经文班(点)只是非法教经活动中的一小部分。 二 由以上概述可见,我国政府对于宗教教育的政策,通过建立合法的宗教学校、经文班(点)满足宗教教职人员培养和提高的需求,同时禁止私办地下经文班(点),规范宗教教育场所和教师,以避免强迫儿童接受宗教教育、打击极端宗教势力、避免宗教狂热现象发生,体现了政教分离、宗教不得干涉教育的原则。从禁止私办经文班(点)的政策变化看,由开始的“疏导解散”变为一律“查禁取缔”;由主要关注宗教干预教育和影响儿童成长到防范宗教极端势力的传播和动员;由全部禁止办班(点)到选择宗教学识高的爱国宗教人士带培,表现出控制为主疏导为辅且控制愈加严格的政策取向。从政策效果看,虽然制定和不断的完善相关法规,并以集中整治、加强学校管理、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教育等方式改善社会环境,但私办经文班(点)屡禁不绝,甚至随着国内外形势和管控力度的变化而峰谷迭现,上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末都被称为宗教狂热期、非法宗教活动频发时期,至今不断出现的非法教经活动仍在产生着广泛的社会影响。

 对于私办经文班(点)何以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很多,主要有:国外敌对势力分化、西化战略以及国际伊斯兰教复兴的影响;国内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势力打着宗教旗号、利用信教群众的虔诚信仰培殖宗教极端分子,煽动宗教狂热和分裂情绪;信教群众出于宗教感情和学习经文知识的需要,主动送子女进地下经文班学习;教职人员培养多年断档,在位人员多年事已高、宗教学识有限,需要培养大量年轻的后继者;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滞后,教学条件差、水平低,升学率低,学校教育缺乏吸引力;一些干部对宗教事务“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等。无疑,上述都是很重要的原因,只是在不同时段其重要性有所不同,譬如,宗教教职人员短缺、断档的危险,在上世纪80年代表现的更为突出,政府开始允许建立合法的宗教教育机构后,该问题开始得到缓解;因学校教育落后不能让所有孩子接受正规义务教育的问题也主要在上世纪80、90年代;普通信教群众学习经文知识的需要则一直存在,至今很难从合法渠道得到完全满足。

从研究者的角度,有一个影响因素是应该被提到的。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所谓的宗教“改革派”,即“瓦哈比派”在新疆一些地方迅速传播,是造成私办经文班(点)迅速增长、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而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如何定性、如何处置审慎决策,部分宗教事务管理干部认识不清、不愿管理,也是许多非法宗教活动的参与者质变为宗教极端分子的原因之一。 新疆穆斯林绝大多数属逊尼派(也称正统派),其中的瓦哈比派是传入新疆较早的一个教派,但因人数太少,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影响不大。

此后,随着朝觐人数增多和宗教方面国际交往加大,从国外传入的名为“瓦哈比派”的观点得到迅速传播,信众规模迅速扩大,其发展的重要方式就是通过私办经文班(点)方式培养信徒(塔里甫)。叶城县的阿不力克木·买合苏木及其培养的“八百弟子”都属于此类派别。由于其打着逊尼派内改革派的旗号,提倡简化礼拜程序、不收乜贴、扶贫帮困、学习科学知识等,得到年轻人和一些知识分子、工商界人士甚至部分党政干部的支持。发展之初其政治企图尚不明显,与传统派宗教人士为争夺信教群众、争夺宗教领导权,发生冲突,并日益尖锐。传统派认为“瓦哈比派”背叛伊斯兰教义、挑战伊斯兰传统,但他们大多因年事已高,讲经水平有限,被地下经文班(点)训练出来的年轻塔里甫攻击时应对困难,不能从正面抵销和遏制其发展,接受“瓦哈比派”观点的群众迅速增多,最严重的和田地区由90年代初的数千人增加到1997年约10万人,占和田地区信教人总数的10~15%。

当时地方宗教管理部门大多认为这是宗教内部派别之争,不宜干预和管理。而大量的从私办经文班(点)培养出的塔里甫处于“三不管”状态:不属宗教人士,职能部门不管;未严重触犯法律,公安部门不管;大多在外活动,基层组织管不了。这些人成了宣传该派观点的骨干力量。 将所谓“瓦哈比派”定性为“反动的”,在1990年巴仁乡反革命暴乱发生后就出现了。暴乱发生两周后王恩茂指出,“国外进来的反动教派是来者不善……今后不能允许这些派别进来”[28]。暴乱的组织策划者、骨干分子大多是地下经文学校出来的塔里甫,私办经文学校被认为是极端宗教势力的摇篮。与传统教派不同,接受该观点的人以“安拉独大”反对政府,以鼓吹“圣战”煽动分裂活动,以宗教派别之争掩盖夺取政权的目的。但政府相关部门对其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关系的认识也有一个逐渐深入和清晰的过程。

1997年,自治区有关调查组认为:新疆重大的骚乱、暴乱和重大恶性事件都有持“瓦哈比”观点的塔里甫参与或作为骨干,凡是“瓦哈比”活动频繁的地方,就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的地方,“瓦哈比派”已成为80年代以来新疆动乱的主要根源、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重要理论武器、影响新疆长久稳定的重要隐患。传统派宗教人士虽也有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但主要是不懂法律或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基本不带有政治目的,更多是出于宗教感情。最终,该观点被认为是“国际极端宗教势力的一种混合物和变种在国内的反映”,明确提出“新疆不存在瓦哈比派”。对宗教极端势力打击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私办经文班(点)的打击,取缔他们的培养基地和传播渠道。

“传统派”基本都是爱国宗教人士。政府对爱国宗教人士给予政治肯定、生活补贴、思想培训,并通过宗教院校、经文班(点)培养爱国宗教人士的继承者。但爱国宗教人士也会有私办经文班(点)的现象。因为除了少数社会名望高、教识水平高的教职人员可带塔里甫学经文外,大多数人并没有合法的资格,有的人以培养宗教接班人、传播宗教知识、扩大本人在宗教界的影响、增加个人经济收入等为目的私带塔里甫。这种非法宗教活动,并无分裂目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因其没有取得合法身份也在取缔范围内。合法带培塔里甫的宗教人士范围被严格限制的原因,一是目前宗教学校及经文班(点)的培养对象主要针对未来的宗教教职人员,其数量有限;二是现有许多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学识水平不高,能力有限;三是大量分散的讲经活动会强化当地的宗教氛围,不利于管理和引导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宗教极端势力形成事实上的支持;四是许多学龄儿童家长希望孩子学经,教经放开会对义务教育造成冲击,伴随强迫儿童学经现象发生,违背我国宗教活动不能妨碍义务教育、不得向18以下儿童灌输宗教思想的法律法规。

 私办经文班(点)主要面向的是信教群众和他们的子女。笔者以为信教群众对宗教的感情和需求,是私办经文班(点)持续不衰的最重要原因。普通信教群众对孩子学习经文的需求,有宗教原因,有民俗习惯,还有道德希冀。相当一部分穆斯林家长认为,作为穆斯林应该懂得起码的经文知识和宗教礼仪。在穆斯林重要的人生礼仪活动(如婚礼、葬礼等)中,包括诵读经文在内的宗教礼仪早已成为民俗习惯,尤其是葬礼中,参加者口诵经文是礼仪的重要部分。一些家长认为学习经文、接受宗教礼仪训练的孩子更懂礼貌,更听家长的话,在传统观念浓厚的乡村,有宗教常识并遵守宗教规范的孩子会受到村民赞誉。

上世纪60、70年代“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生的信教群众,基本没有受过宗教教育,多数家长并无能力为孩子传授简单的经文知识和教义解析,家庭教育无法胜任宗教知识的传递,对社会教育的需求强烈。每当宗教氛围的浓厚之时,私办经文班(点)即成为宗教升温之表现,又成为推动升温之动力。 如果说教授经文者可能有政治企图,对于绝大多数学习经文者或其家长,并非起于分裂或反政府的思想。但少数别有用心者却可顺应群众的需求,民族分裂分子、宗教极端分子的企图和群众的需要在私授经文这一活动上结合起来,部分爱国宗教人士也持沿袭宗教传统、传授宗教知识的观点私授经文,使私授经文合法与否、禁授经文合理与否这类问题并不因为政府禁令就被信教群众,甚至包括不少党员干部,所完全认可和接受。在私办经文班(点)这个问题上,政府的意识形态和维稳责任、少数民族党员的压力和困惑、信教者的传统和感情、宗教职业者的责任和追求、民族分裂势力的利用和企图,相互交织交锋,政府虽严格控制、坚决打击,却防不胜防,屡禁屡兴。 三 多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变化,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更为突出,维稳压力和社会控制力度在不断增大,宗教活动的合法空间收缩、非法范围扩大,宗教人士的自主行为减小、受规范限制行为增多,如不得进行跨地区的宗教活动和跨县(市)的传教活动;以新卧尔兹为范本,规范讲经活动;组织集体朝觐活动,严禁个人私自零散朝觐;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 定期参加学习、考核及民主评议等。政策针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成效明显,如规范教经解经;面对信教群众的则效果有限,如送孩子去私办经文班(点)学经文。

非法宗教活动,包括私办经文班(点),长期禁而不止,其主要原因是宗教信仰、宗教活动有着深厚的历史传统和社会基础,虽然大多数信教群众不会主动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但却可能因虔诚的信仰和同教同族感情而默许、认可、庇护各类以宗教名义进行的被认为是无害他人的活动,譬如私授私学经文。 如上文分析,私办经文班(点)的目的主要有三:一是现有教职人员培养接班人;二是宗教极端势力培养同道人;三是普通信教群众及其子女学习宗教礼仪和经文知识。

目前,合法的宗教学校及经文班(点)基本可以满足教职人员接班人问题,宗教极端势力属严厉打击对象,绝不能留下让其发展的空间,普通信教群众的需求却难有合法的满足渠道。普通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和极端势力、分裂势力的政治企图混杂于私办经文班(点)的行为中,使问题的复杂性和处理难度极大。有研究者指出,“一律禁止,坚决取缔”的做法,可能将所有学经文的塔里甫推到政府对立面,使其易被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所利用。但其好处是:始终保持一种高压态势免于失控;迫使部分青少年放弃到私办教经点学经的打算;防止实际操作中因分不清敌我或人民内部两种不同性质的教经点而对其制止不力。并认为学经者为少数,处置得当就不会出现与绝大多数信教群众直接对抗的情况。这种高压态势若能坚持十几年、几十年,私办教经点的问题估计将不再向现在这样突出。

对于我国的宗教问题,理论上早已形成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的共识,在宗教工作中,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独立自主自办、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方针,但实践中往往因为意识形态的原因,“宗教鸦片论”的长期影响,宗教被认为是难以控制、制造麻烦的社会问题。很多人认同这样的观点:宗教是愚昧人的信仰,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宗教的影响力日益衰减;宗教是贫困者的信仰,随着民生改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人们由因无奈而相信神力转为靠个人致富而相信人力,信教者将大量减少。甚至一些管理者还主观地认为,只要不给宗教传播的空间,若干年后人们自然会因宗教情感越来越淡漠或宗教知识贫乏无知而放弃信仰,无视在开放的信息社会,人员、信息、知识、思想交流之便利和频繁。对于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在管理中有时出现粗暴、简单的做法。

1982年,中央就明确指出,“那种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经济文化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宗教就会很快消亡的想法,是不现实的。那种认为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强制手段,可以一举消灭宗教的想法和做法,更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的,是完全错误和非常有害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除上世纪50年代初期新旧制度、新旧政权过渡期间继续经文学校和学校中开经文课的做法外,历来都禁止宗教教育进入学校,禁止私办经文班(点),该政策延续50多年,私办经文班(点)一直禁而不止。

那么,有没有可能通过政策调整把信教者让子女学习经文的需求纳入合法渠道,以社会教育的方式完成?与新疆不同的是,内地一些省区在这方面管理相对松弛,甚至一些经文学校、阿语学校有意吸引新疆籍的孩子去学习,由此也引起新疆部分信教群众对本地禁办政策的质疑和不满。显然,目前新疆的宗教问题更为复杂,不是单纯的宗教信仰自由与否的问题,而是和反政府、反“异教徒”的极端思想、和民族分裂主义密切相关。目前主流的看法是:“非法宗教活动呈蔓延之势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带动境内宗教狂热升温、极端宗教思想抬头、狭隘民族意识膨胀、反汉排汉氛围浓重、境内意识形态领域杂音和噪音不断,借用宗教旗号‘包装’的违法犯罪活动增多等。”“如果人为地扩大宗教阵地,任凭宗教自由发展,不仅会带来很大的现实麻烦,而且后患无穷。

 因此,不论是政教分离、宗教不能干涉教育的要求,还是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制止宗教狂热、反对民族分裂的现实,都不可能出现政策让步的情况。既然不能以合法途径解决目前普通信教群众及其子女学习经文的需求,就只能通过改变现有的社会环境来减少这种需求。努力进行这样的改变是政府教育政策、文化政策、宗教管理政策的目标之一,自治区党委提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希望通过倡导现代文化对传统文化,包括宗教文化构成消解,进一步增加信教者社会生活中的世俗化因素,而民生改善、教育水平提高、科学知识普及,也有助于信教者更为关注现世生活和个人成就。由于这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目标,地方政府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仍将是长期的复杂的过程,目前看无法解决甚至难以减少。鉴于非法宗教活动中很多是普通信教群众以非法的方式满足个人的信仰需求,管理者对此进行处置时,应更包容更规范,避免因扩大打击面而使信教群众站到政府的对立面。
http://www.haijiangzx.com/2014/attention_0430/183817_3_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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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新疆未来的暗流——新疆民间经文学校初步观察

几个不同层面的变化让我们看到,新疆目前正在出现“维稳”压倒“发展”的趋势。但为何民间经文学校这么重要呢?

自从2009年乌鲁木齐“七五”事件后,新疆的历史发展似乎出现某种转向。主要可以从几个层面判断,一是暴力事件日趋频密,从南疆向整个新疆扩散,而且暴力事件也从以平民为目标转向了以政府部门为目标。今年6月26日,在东疆的吐鲁番托克逊镇所爆发的暴乱中,“暴徒”有组织地袭击派出所与政府所在地,是一个典型案例;二是维吾尔社会的宗教氛围日渐加深,对于极端宗教思潮的泛滥,不仅政府担忧,连有民族主义倾向的维吾尔世俗知识分子也深感不安;三是政府与新疆少数民族之间的对立,在从“人民内部矛盾”向“敌我矛盾”转换,今年6月份喀什、吐鲁番、和田多地爆发暴力事件之后,政府“抽调50名正厅级领导干部赴全区50个敌社情复杂的重点乡镇开展反恐维稳工作”,敌情复杂的乡镇,已经多达50个?!因为这几个层面的变化,可以说,新疆目前正在出现“维稳”压倒“发展”的趋势。

民间经文学校为什么重要?

在新疆历史转向的关口,另一股暗流也在汹涌,或许正是这股暗流将左右新疆的未来,这就是新疆的民间经文学校(也即俗称的地下讲经点)。在新疆传统社会中,经文学校分三个等级:高级学校(大学)用于培养学术人才,主要设在喀什、莎车等有大型清真寺的城市里;中级学校设在县城或乡镇,主要用于培养一般的伊斯兰教职人员和教导成年人;初级学校则设在乡村,教导儿童学习宗教礼仪、《古兰经》、阿拉伯语等等。其实,初级经文学校也等于是帮助家长带孩子的托儿所、幼儿园。

经文学校在伊斯兰社会中,不止传承宗教知识,也在民众日常生活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作用。1950年以后,信奉无神论的共产党开始严格控制宗教活动,曾数次命令取消经文学校和经文课。文革以后,到了上世纪80年代,随着政府控制放宽,民间很快又出现了大量的经文教学点,随着他们影响日渐扩大,政府的政策也从“疏导解散”从严为“查禁取缔”。新疆目前官方认可的高级经文学校只有一所,就是设在乌鲁木齐的“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而中级经文学校只有五所,分别设在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孜勒苏州、伊犁霍城县。至于初级经文学校,因为中国政府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教,所以,目前散布在各地乡村的经文学校,可以说都属“非法”,都是地下讲经点。我们中立一点,或许更应该称之为“民间经文学校”。

在伊斯兰社会中,经文学校是一个地方的中心,是当地民众了解社区事务的公共场所。随着宗教思潮的复兴,新疆乡村中的各类经文学校不仅没有随着政府的查禁而销声匿迹,反而大规模扩散,并在扩散中打破初级与中级的划分,出现成年人与儿童一起学经的状况。而这种扩散,又因为经历了从1950年代到1980年代长达30年的无神论洗礼,宗教人才断档、传统思想难以传承,所以异端叠出、外来新教派横行。在官方打压的威胁之下,“野蛮生长”的地下讲经点,充满了无序与混乱。在维吾尔社会全民信教,而且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情况下,可以说,谁能主导新疆的民间经文学校,谁就具有了影响新疆未来的能力。

外来新教派的影响

目前来看,外来的新教派,意外地影响了众多新疆民间经文学校的方向。由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冲击,包括新疆在内的整个中部亚洲地区,都出现过共产主义信仰与伊斯兰信仰的“诸神之争”。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共产主义信仰退潮,传统伊斯兰经学传承也受到几十年的破坏,他们留下了近似真空的环境,给新的教派传入创造了机会。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苏联解体以来,中亚成为伊斯兰世界各类新教派滋长的温床。而这种新教派的传入,在新疆的情况与当时还属于苏联的中亚五国是一致的。这个过程中,瓦哈比派(Wahhabism)因为主张“回到《古兰经》中去”,注重个人对经典的领悟而非学者的解释,门槛很低,容易接受,而且来自伊斯兰教的发源地沙特阿拉伯,更增加了亲近感,所以很快便在中亚立足。

诞生于18世纪的瓦哈比派,也是石油富国沙特阿拉伯政府在全世界范围内大力扶持与推广的教派。

更重要的是,瓦哈比派可以“凭经立派”,可以衍生出对经典的多样化解释,这为神学理论的本土化创造了机会。根据最近新疆一些地方所进行的“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教育宣讲”可以看到,政府已经将“本土化的瓦哈比”当成了意识形态的头号大敌。在新疆本土瓦哈比思潮影响之下,“年轻妇女蒙面、穿黑长袍和青年男子留大胡须的人增多,日常生活中强调严格遵循伊斯兰教礼仪的现象增多,电子通讯工具中的宗教内容增多,要求朝觐的人员增多,学经人员增多,清真寺等建筑‘阿拉伯化’,以‘阿拉力’和‘哈拉木’即‘清真’和‘不清真’来约束人们行为的现象增多”。(中共特克斯县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教育宣讲,http://www.zgtks.gov.cn/jtbd/ww/xc/2013-07-04/16153.html)

瓦哈比教派在新疆最著名的代表人物,莫过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叶城县政协副主席阿不力克木•买合苏力(Ablikim Mehsum)。他因参加主张分裂的“东突党”,在上世纪50年代被判刑入狱20年,1977年刑满获释。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因为宗教上的专业水平,阿不力克木•买合苏力成为新疆自治区人大代表、伊斯兰教协会常委、叶城县政协副主席。从1987年开始,在他创办经文学校,追随他学经的“塔里甫”,据说有800多人,号称“八百弟子”。尽管新疆武警在1989年强行解散了阿不力克木•买合苏力的经文学校,但他的弟子们已将他的思想散布到了新疆各地。

回顾新疆此后的历史演变,无法回避的开端事件就是1990年阿克陶县的“巴仁乡暴动”,其骨干成员正是阿不力克木•买合苏力经文学校的学生。一直到今天,被中国政府认定为恐怖分子的疆独成员,大多都受过阿不力克木•买合苏力影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阿不力克木•买合苏力是新疆当前恐怖主义和极端宗教思潮的鼻祖。

除了瓦哈比派之外,更多诞生于中东的新教派,也从阿富汗翻越帕米尔高原,进入费尔干纳盆地,然后又从费尔干纳盆地传到中部亚洲各地,包括新疆。其中,另外一个对新疆深具影响的教派就是“伊扎布特”(Hizbut-Tahrir)。伊扎布特更常见的称呼是“伊斯兰解放党”,由巴勒斯坦人纳布哈尼(Taki al-DinNabhani al-Falastini)于1953年在约旦创建。纳布哈尼毕业于开罗爱资哈尔大学,本是穆斯林兄弟会成员,因与当时的穆兄会有思想分歧而另创伊扎布特。

在阿富汗战争之前,该教派宗教色彩浓厚,坚持“非暴力”理念。但是在美国攻打阿富汗塔利班政权时,“伊扎布特”宣布“在美英领导下的反恐战争是对穆斯林和伊斯兰的宣战”,在国际社会眼中,开始转型为极端的原教旨主义组织。2009年,在乌鲁木齐爆发的“七五”事件中,有多股极端宗教和民族分裂势力推动,而“伊扎布特”是其中最关键的一股。目前,世界多个国家已宣布“伊扎布特”为非法组织。

无论是瓦哈比还是伊扎布特,都是通过民间经文学校,在新疆发挥影响。据新疆社科院院长吴福环《“三个主义”对新疆教育领域的渗透及对策》一文介绍:“新疆『伊扎布特』组织的骨干人员伊布拉音•乌斯曼是原新疆工学院建工系90级毕业生,1995年毕业后到土耳其上了两年学,归国后在乌鲁木齐市以办学讲课(阿拉伯语等)的方式发展『伊扎布特』组织。该组织规定,凡加入者都要举手宣誓”。这可谓伊扎布特在新疆的开场。

被忽略的教派冲突

民间经文学校自发扩张,纵横交错,令新疆的教派分布出现复杂变化。这期间,普通穆斯林自然也是不同教派激烈争夺的对象。

1996年5月12日,艾提尕尔清真寺的阿訇阿荣汉•阿吉,在准备去清真寺主持当天早晨的第一次祷告时,与他的儿子一起遭到四名刺客,身中21刀,他儿子也被刺13刀。经抢救,阿荣汉•阿吉及其儿子生还。后来,刺客被新疆警方抓获。政府认定是民族分裂主义者所为。

但据新疆兵团干部陈新元介绍,新疆维族上层人士中,颇有人认为阿荣汉被刺是教派之争。“案件发生的第二天师党委召开机关干部大会,通报了情况,定性为‘三股势力策动的严重刑事案件’。会后,我与E副政委两人相遇单独交谈。我把此案说得很严重,而他淡淡一句‘这不过是教派之争’。新疆的伊斯兰教属于逊尼派的教法学派之一哈乃斐派,该派是正统派。但也有极少数人信奉神秘主义的苏菲派,在新疆称为依禅派也称‘十二伊玛目派’。在历史上两派争斗,血案不绝。他们认为阿荣汗大阿訇被刺是依禅派所为。但在公开场合,他们会‘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为这是‘三股势力’所为。”(陈新元《我的两位维吾尔族上级》)

横向比较来看,1949年之后,同为伊斯兰民族,中国回族内部教派冲突依旧非常激烈。在1992年到1993年,同属哲合忍耶教派的沙沟门宦回民与陈家沟门宦回民,为了争夺正统性,在宁夏西吉县爆发教派械斗,两派出动数千人次,动用枪支、土炮、炸药等互相攻打,出现几十人死亡、上百人受伤的状况。经过四次械斗,“陈方杀死沙方36人,杀伤沙方9人,沙方杀死陈方14人,杀伤17人,绑架陈方2人生死不明”。“沙陈事件”据说最后是由兰州军区出动才得以平息。如果做纵向比较,那么在新疆历史上,涉及教派之争的案例更是不枚胜举。最著名的莫过于同属苏菲教团的“白山派”与“黑山派”之间的斗争。在中国的中学历史教科书上,此事也被大书一笔。

1950年新疆和平解放之后,共产党所推动的社会主义革命,自然是新疆历史的一大转折。但此后在新疆所发生的各种斗争,是否都已与历史切割,脱胎换骨,完全变成官方叙事中压迫与反压迫、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恐怕也是值得怀疑的。一些教派冲突,特别是瓦哈比、伊扎布特等新教派进来之后,是否因视角不同,而在过去被认定为属于其他性质的冲突,也应该予以重新审视。这对于化解未来矛盾至关重要。

不能确定的未来

政府已将打击地下讲经点视为“维稳”的最主要工作之一,翻看官方报章,涉及新疆的报导,时常会提及“地下讲经点”与恐怖分子的关联。但是,在新疆,伊斯兰教既是历史,也是现实,经文学校在生活上的种种作用,无法漠视。或许,未来资本主义的城市化,对于农村的宗教氛围会有所影响。目前来看,地下经文学校几乎是不可能被取缔的。这是新疆地下讲经点的发展趋势之一。

由于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的激进无神论运动,导致后来的信仰断层,令中东的新教派获得机会进入新疆,展开前所未有的大扩张。不同教派对信众的争夺也是必然的。即便王乐泉主政新疆十几年间所建立的极权化统治,对地下讲经点进行持续打压,也没有改变这种扩张趋势。所以,“瓦哈比”、“伊扎布特”以及种种我们目前可能还无法命名的教派都正在新疆扩张,这是新疆地下讲经点的趋势之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硕士生丽扎在《新疆地区非法宗教活动现状浅析》一文中披露,“2008年,南疆三地州查处地下学经人员1320人,其中892人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民族分裂活动。”所以地下讲经点是否会成为对抗政府中心,是所有关心新疆的人都感兴趣的话题。

当今世界最知名的伊斯兰经文学校,莫过于阿富汗人毛拉穆罕默德•奥马尔所领导的阿富汗难民营伊斯兰学校,也就是媒体所讲的阿富汗“塔利班”。奥马尔的经文学校最初也是只有800余名学生,在1995年因为不甘于遭到军阀破坏的阿富汗现状,率学生军发动了“进军喀布尔”,竟然一举荡平除马苏德之外的各派军阀。不讲奥马尔后来收容本•拉登,制造众多挑战文明的恐怖事件,如果只讲最初的理想主义冲动,那么奥马尔的举动或许可以跟中国历史上的两大事件相提并论,远如东汉末年李膺、范滂等人率太学生“登车揽辔,澄清天下”,近如上世纪20年代黄埔学生军的北伐。

塔利班本意只是指伊斯兰教高级经文学校的学生,是“探求者”,是阿拉伯语Talib的音译,中国宗教界更多用的是“塔里甫”。初学经文者或普通阿訇自带的学生一般另称为“满拉”。可以说,目前新疆的地下讲经点并不具备成为阿富汗塔利班式武装集团的机会。但是,地下讲经点是否会成为对抗政府的中心,取决于何种宗教思想主导经文学校的方向。对于政府来说,完全取缔地下讲经点是不可能的,但避免地下讲经点被极端宗教思想所主导,则应是工作的重点。

民间经文学校虽然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但因为“非法”状态,始终处于暗处,其影响也可谓之“暗流”。暗流潜藏于地下,积蓄力量,一旦冲出地面,可能会冲毁一切。而当前中国政府,对于新疆问题的研究处处设限,普通研究者要想接触第一手材料极为困难,而享有资源优势的官方学者却又受制于“三股势力”的教条论述束缚,使得当前中国社会,从政府到民间,对新疆维吾尔社会内部的发展趋势,都缺少深入了解。所以,类似地下讲经点这类埋藏巨大能量的事物,未来发展还需更进一步观察。

李永峰,香港媒体工作者,观澜学社研究员。本文首发于香港《风声》月刊,经作者授权转载。
http://www.nanzao.com/sc/features/15778/zuo-you-xin-jiang-wei-lai-de-liu-xin-jiang-min-jian-jing-wen-xue-xiao-chu-bu-guan-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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