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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

二十世纪谁不是汉奸?




要说汉奸,第一当然是汪精卫。他不但是二十世纪最大的汉奸,甚至是中國有史以来最大的汉奸。那么,第二大汉奸是谁?不好说,因为汉奸的定义极不明确。抗战期间,爱国华侨陈嘉庚向重庆提议:「敌未退出我国土即言和当以汉奸国贼论」,此议由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通过,并被后人誉为「古今中外最伟大的一个提案」。

根据这一最伟大的提案抓汉奸,首先就得拿下李鸿章。他在甲午战争失败后,「敌未退」即与日本言和,签订《马关条约》,割让辽东和台湾。这是上一个世纪末的事,他偏偏又活到二十世纪。一九○○年七月,八国联军入侵北京,九月「敌未退」,他又跑到北京与各国议和,赔银四万五千万两。

现在有人为李鸿章翻案,认为他不过秉承朝廷的旨意办事,实际作主的是慈禧太后,故慈禧太后才是真正的大汉奸。慈禧不是汉人是满人,怎么能当汉奸呢?顾不得那么多了,既然坐了咱们汉家的天下,她就有当汉奸的资格了。

封建王朝如此不争气,于是孙逸仙鼓吹革命。他跑到日本,一下就跟日本政要、财阀们勾搭上了。他剪了头,穿上和服,蓄起日本式小胡子,宣称「中日一体」。他要日本出人,出钱,出枪,支持他推翻中國政府,私下谈好的条件是把东北划给日本。日本人听了,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这不是……卖国么?不是第二个石敬瑭么?而逸仙君早已更名为「中山樵」了,日本也成了他的「第二祖国」,卖国无非是这口袋拿到那口袋。清朝覆亡,首功孙中山;支持孙中山,首功日本;要当国父,首先当汉奸。

孙中山两位继承人,一个汪精卫,一个蒋介石。汪精卫主张抗日的时候,蒋介石反而亲日。一九二七年蒋介石下野赴日,与日本首相田中义一等人密谈,承认日本在满洲的特殊权益,以换取巨额借款;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他果然密令张学良「不抵抗」,失东三省;一九三二年,签订淞沪停战协定,把抗战的十九路军调去福建打共產黨;一九三三年,瓦解察哈尔抗日同盟军,签订《塘沽协定》,失热河;一九三五年签订《何梅协定》,失华北主权。直至一九三六年西安事变,蒋介石才被迫抗日。

由于仓皇应战,半壁最好的河山没多久就沦为敌手,自己也从南京一逃武汉,再逃重庆,还打算逃入西藏。及至抗战胜利前夕,又指派外交部长王世杰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允许外蒙獨立。这件事把咱们的爱国华侨陈嘉庚弄得失声痛哭,不是打赢了吗?怎么反而是中國割掉这么大一片领土?怎么好端端的一片桑叶,变成了一只鸡?陈嘉庚防得了言和,防不了卖国。他不知道,「敌未退」之际,蒋介石已经不知多少次要跟日本人言和了。他更不知道,在卖国方面,蒋介石比汪精卫和北洋军阀更有魄力。就拿整个中國历史来说,从三皇五帝到如今,可有哪一个王朝,哪一位皇帝,有这种一次卖掉一百七十万平方公里领土的大手笔?不错,蒋介石领导抗战胜利,这是他的功。但咱们是捉汉奸,不看你有多大的功,只看你有多大的罪。对汪精卫咱们不就这样吗?

也许“中华民国”在台湾要好些?听听人家「外来政权」的“总统”李登辉怎么说:「二十二岁以前,我是日本人。」他大概是日本的摩西,一心要带领台湾走出中國。当摩西也就罢了,顶多咱们再损失三万多平方公里,不料他还要将中國裁为「七块」。诸葛亮才主张裁成三块,他以为裁得越多就越聪明么?

汉奸是不是还包括菲律宾的女总统柯拉蓉?她可是有汉人血统的,曾跑到中國的福建祭祖寻根。祖也祭过了,根也寻到了,可就是不见她把南沙群岛划给中國。这难道是对祖宗的态度吗?



伪军当然都是汉奸。还有一些身分不明的部队,如胡传魁的「忠义救国军」。他们是姓蒋还是姓汪?管他呢,这事儿阿庆嫂知道。抗战胜利后,伪军大多接受改编,摇身一变成了国军。当然不包括满洲国的军队,那是日本人建立的。四十万人, 国军不要, 共军要了,林彪一口吃成了一个大胖子。林彪部队为什么叫「四野」?因为至少有四十万汉奸,从东北一直打到了海南岛。

军人守土有责,不抵抗即丢失领土,当然要比「敌未退即言和」的罪大。第三集团军总司令兼山东省长韩复渠,不战而退丢失山东,在武汉被蒋介石枪毙。如果韩复渠是汉奸,张学良应更是汉奸。他拱手丢失的东北,比山东可是大得多了。不过他手里捏著蒋介石的密令,跟蒋又有金兰之交,所以没被枪毙。还有机会发动西安事变,以证明自己身为汉卿,不是汉奸。但无论如何,东三省是他给丢掉的。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知道的名气最大的翻译官,是作家郁达夫。他任职于印尼苏门答腊日本宪兵队,成天「良心大大的坏」。五十年代初,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他又不是地下黨派进去当宪兵,是自愿的,怎么成了烈士?

而被地下黨派进去的另一个作家周作人,倒是做稳了汉奸。他没当宪兵,当的文化官员,在伪政权里搞教育工作,大致相当于华北地区教育局长。为此坐了十几年牢,从国民黨时代坐到共產黨时代。国民黨定他为汉奸,因为他哥是鲁迅;共產黨认他是汉奸,因为他和鲁迅吵翻了。
近年已有一位很出名的海外学者指出,鲁迅谁都敢骂,唯独不骂日本人。连电影里放中國人被日本人砍头,他也只责怪中國人自己不争气,麻木,冷漠。在他眼里,中國人的形象是阿Q;中國的历史只写著两个字:吃人;中國人像鸭子,被许多无形的手向上提著当看客。日本人呢?什么都比中國人好:「照住了驯良和拘谨的一刹那的,是中國孩子相;照住了活泼和顽皮的一刹那的,就好像日本孩子相。」(《从孩子的照相说起》)

同情汉奸,也得以汉奸罪论。你不是汉奸,干嘛予以同情?古代有一种罪,叫「腹诽」,也就是肚子里骂人,轻则丢官,重则是要杀头的。同情汉奸比「腹诽」可是严重多了,至少是「腹奸」。抗日名将李宗仁出任北平行营主任,见到特务大肆肃奸,非常不满。许多伪教授失业,衣食无著,李宗仁不但不窃心欢喜,斥其丧失节操罪有应得,反而生出同情,赠以路费安排他们去他的广西老家当教授。

爱上并嫁给汉奸,当然也是汉奸。这叫狼狈为奸。如女作家张爱玲,居然对汪伪名单上一度排第四位的文化汉奸胡兰成,产生「倾城之恋」。遍观当时的中國,爱国作家、抗战诗人、节操教授、热血青年比比皆是,你不去爱,偏偏爱上胡兰成。两个人在膏药旗下情浓意浓,酸死了。日本鬼子占了上海,爱国作家们都不写小说了,她偏偏写起了小说来,以表现日占区的「文化繁荣」。跟汉奸结婚,又比不上直接跟日本人结婚,这叫「敌未退即通婚」。郭沫若就是一个,他娶日本老婆安娜(佐藤富子)。七七事变后,郭沫若抛妻别子回国参加抗日。

抗日就不用说了,问题是「抛妻别子」。你把三个十几岁的儿子抛给了谁?抛给了正需要男丁侵略别国的日本!汉奸的罪行之一便是资敌,郭倒好,知道敌人国小民寡,一下送给它三个人。如果跟日本人结婚,又不回国抗日,那就更是汉奸了。吴清源十四岁时,即一九二八年和母亲、大哥一道去日本研习围棋。当时中日关系恶化,张作霖刚刚被关东军炸死,他却接受日本财政界大老资助。一九三六年,日本已侵占大片中國领土,他却不顾在日华侨的一致反对,加入日本国籍。一九四一年,他与日本棋士们结成「棋道报国会」参加劳军。

一九四二年,应汪伪南京政府顾问青木一男邀请,到中國慰问侵华日军。一到上海,就有咱们的爱国人士在饭店贴上「杀死夷化汉奸吴清源」的标语。他不以为耻,反而趁机从上海带了一整箱的布料回到物资供应紧张的日本,以为乐事。接著又娶了个日本太太,这下才算是彻底「夷化」了。吴清源当日本人,好歹还有过大战日本棋手、横扫东瀛棋坛十五年无人能敌的战绩。虽是汉奸,却扬我国威;虽扬国威,仍做了汉奸。另一个汉奸何智丽,连前辈汉奸的这点精神都没有,竟然扬言:打败中國运动员真好!好像她嫁到日本,就是专门替日本人来揍中國人的。她忘了是谁把她培养成世界一流的乒乓球运动员,连中國姓都给改成日本的了,叫小川智丽。人家吴清源都没改姓,而且是娶日本太太;她倒好,嫁日本男人。多恶心呐,还嫌鬼子当年,强奸咱们中國的妇女不够吗?

满清第十代肃亲王的第十四格格金璧辉,生于一九○六年,六岁送给日本人川岛浪速做养女,改名川岛芳子,一九四七年被秘密押到南京审判。我们看看检察官对她的指控,那才有意思呢:「被告既为皇室遗族,自然有恢复爱新觉罗帝国之企图。被告自幼受日本之侵略教育,实已具备背叛国家之可能性。伊年已三十多岁,迟迟不肯结婚,又与日本皇室有密切关系,由是观之,已经具备作间谍之完美条件。你不是汉奸间谍,谁是汉奸间谍?」一个人只要「具备作间谍之完美条件」,就一定是汉奸。完美条件共四条:一,皇室遗族;二,自幼受日本教育;三,三十多岁不结婚;四,与日本皇室有密切关系。推广一下,「皇室遗族」其实是前朝遗族,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言,应包括民国政府的遗族;不光受日本教育,受其他国家的教育也算,如自幼到美国读书的小留学生;不光与日本皇室关系密切,与其他国家的皇室、政府、上层关系密切也算。「由是观之」,文革抓汉奸、特务和间谍,真还一个都没有抓错。

眼下也不知抽什么疯,那么多的中國人跑到日本去「留学」。有些为了好混下去,早改了日本名字,什么佐藤、田中、村木、小野,有没有叫鸠山、龟田的?有没有人叫「东条卫东」,「冈村建国」,或「山本抗美」?那可真是汉奸到家了。还有些当了卖笑女郎,据说人数不少,挣了钱回中國买个公寓住著,从此过上体面的生活。我们听到过这样的故事:「山本抗美」去嫖日本女人,不料洗澡的时候听到隔壁「良子小姐」偷空用上海话打了一个私人电话。原来彼此都是汉奸,刚才不过在国外做了一笔国内贸易。

到美国留学的更多,改名字的也更多。什么杰妮、大卫、凯文、安迪、查理、凯瑟林,……为了好混下去,中國名字都不要了,当汉奸了。人家「良子小姐」挣足了钱,还知道回去做一个体面的中國人;约翰.刘和查理.王却死心塌地待著不回去,千方百计找了工作,拿了绿卡,买了房子,满嘴都是英格利事了。更有嫁给老美的,还好意思写书恭维白种屁股如何的好。白屁股既然如此美满,你一个黄屁股去凑什么热闹?除了东洋汉奸、西洋汉奸,还有南洋汉奸,就是到越南、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定居的中國人。

史书上记载最早的汉奸群,便是南洋汉奸群。他们放著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不做,偏要去做化外之民,也就是蛮人。这和今日香港回归,许多人还恋著继续做亡国奴如出一辙。不想要中國护照,想拿英国护照;拿不到就把资产转移到国外,去加拿大买房子、换身份,反正死活不做中國人。当年荷兰人在印尼,杀中國人杀多了,挺不好意思地向大清政府道歉,说是下次不这么杀了;清政府却轻松一笑,鼓励他们还要多杀。因为逃离本土,定居番邦,便是不服本朝管辖,不服本朝便是叛国,叛国便是汉奸。外番帮咱们杀汉奸,何乐而不为?现在考古学已经证明,可能有更早的汉奸群,如日本人,是春秋至西汉时从中國江苏一带移民过去的。或者不妨这样说,日本人就是汉奸的后裔。从大历史的角度来看,凡华侨都有汉奸嫌疑,包括爱国华侨。「爱国华侨」本是个可笑的词。你爱国,怎么去当华侨; 既当华侨, 复有何颜面奢谈爱国?华侨可以爱国,那日本人也就可以「爱国」(中國)了,跟咱们「提携亲善」了,「同文同种」了,「共存共荣」了。又比方爱国华侨陈嘉庚,—哟,连他都要成……汉奸啦?咱不说了,这事儿你看著办吧。

我们也许应该想一个轻松点的问题:二十世纪谁不是汉奸?
原载万维网(有删节)作者:赵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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