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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6日星期六

满族衣食住行习俗总汇



   阿尔泰语系通古斯满洲民族是一个世世代代生活在东北亚“亚洲鸡冠”的打渔狩猎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和与大自然的接触中形成了一系列自己民族独特的衣食住行习惯和风俗,而汉人的文化根本不是满族人的文化,汉人的历史根本也不是满族人的历史,他们的民风民俗也根本不是满族的民风民俗,充其量是互相影响罢了。

 满族的居室构造和习俗,很适于北方气候的特点。由远古时期“夏则巢居,冬则穴处”发展而来,大约在辽金时代,始由地穴发展为地上居住,这一革新的关键在于火炕的发明与普及。满族早期的住宅,多坐北朝南,东南向开门,形如口袋,俗名“口袋房”或“斗室”。清代中叶,长春一带典型的满族住房已发展成四方形的院落,坐北朝南的正房一般三间或五间,正房中央开门,进屋为堂屋,两侧置灶,隔墙各与东西屋火炕相连,是为卧室。结构与汉族一样。不同的是以西屋为上屋,由长辈居住。西墙上供祖宗板,上放祖匣。故西炕不能坐。东屋一般由晚辈居住。房少人多的人家,置南北炕(小辈睡北炕),南北有窄炕相连,统名曰“蔓字炕”,或卐字炕(三面炕),炕上置炕桌和炕柜。灶间烧火通过炕面散热,人在炕上活动、睡眠。有门通炕下地面,出入方便。

烟筒在窗外,炕烟通过“烟筒桥子”送进烟筒,散入空中。(汉族烟筒常在屋顶)。五间正房的人家,东西房都有内外间,内间常为年轻夫妻居室,老人住外间南炕炕头上。北炕炕头亦谓之“暖阁”。妇女生产时,不能在西屋,因西墙上供有祖宗。夏日或另设棚帐供妇女生产,或让出暖阁,以幔帐相隔。大院套规模和汉族一样,也有六合院,分东西厢房和前后院。入门设影壁。一般是四合院,正房五间或三间,一明两暗。东西厢房各三间,则晚辈亦可住厢房。一般人家无大院套,常在正房前后夹上障子(联木为栅),以代院墙。

    满族院内南隅常置一竿,名“索罗竿子”,用以祭天。竿长九尺许,茶碗粗细,竿下以三巨石为基,竿上置一锡斗或草把,每逢年节,置粮肉以饲鸦鹊,谓鸦鹊为天神女,并于危难中护救过清太祖努尔哈赤云云。

满族饮食习俗

    满族的饮食在清到民国年间主食以小米、玉米、黄米、大麦、小麦、荞麦、粳米、高粮米、豆类为主,近代才广泛食用大米及白面。除日常食用米饭(干饭、水饭、粥)外,用黄米做的“拉拉粥”(黄米粥),加上红小豆熬煮,再配以白糖和炼好的猪油,食之香醇浓郁,解馋解饱。
    满洲饽饽,作为干粮,也是多种多样。满族把馒头、粘糕、包子、饺子等面食统称饽饽。样式很多,有搓条饽饽,洒糕(一层层洒面制做的粘糕)饽饽,炸饺子饽饽,豆面饽饽、苏叶饽饽等。如搓条饽饽即用粘高梁米面做的条状饽饽、蒸煮之后,拌以卤汤,食之“筋道”油滑,口感颇好。用有香味的“苏子叶”包裹的豆馅粘糕,蒸食之清香美味。煎炸饺子,因为有肉馅或甜馅,更有香脆的特点。打糕是用糯米或黄米为原米,和水蒸成饭,置石板上,以木棰打制成糕、撒黄豆粉醮糖食之。



    糕点方面,满族的萨其玛和金丝糕更远近驰名。萨其玛的做法是将蒸熟的米饭反复打之成湿面团,再醮熟黄豆面搓成条状,油炸后切成块,上覆一层较厚的白糖即成。金丝糕用精粉、蛋糕、糖稀、芝麻和青红丝制成。将鸡蛋和面粉切细条油炸,再用糖稀粘合之,配以芝麻、青红丝、瓜子仁、切成正方形块状。现在长春最流行的高级点心即有金丝糕和萨其玛。

    满族肉类菜肴较为有名。其中最显著的是猪肉被广泛的应用和禽兽野味的调剂。满族是北方著名的狩猎民族,自古就在森林中烤食“天火肉”(用天火烤食野兽肉,或称手把肉,其后祭礼上的“燎毛猪”,宴席上“满汉全席”的烧烤,就是在天火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满族祭祀大典即是将大块的白煮猪肉(满语称阿木孙肉)拼成猪状上供,撤供之后人食之。初不加盐,后配以蒜泥酱油。用猪身各部位的肉、排骨、脏腹、头蹄等做成的席有“全猪席”。长春及全省各地皆重视之。




    与此相应,有“白肉血肠”和坛焖肉。

    白肉血肠白肉血肠成为吉林省特别是长春的风味佳肴,与满族世代用全猪(全黑毛猪,无杂毛白蹄者)祭祀还愿的民俗有关。祭天祭祖时要“摆件子”,即把大卸八块的猪肉及血肠等煮七八分熟时捞出,放在坛盘内,按活猪原形摆放,再焚香叩拜,唱诵祷词祝赞,为“摆件子”。祭后全族吃薄片的嫩猪肉及血肠。血肠制做简单,即将杀猪时的鲜血灌入洗净的猪肠,放入肉锅同煮,肉熟肠亦熟。血肠有清血肠、混血肠两种,蘸佐料吃,别有风味,鲜嫩可口。如今已成为吉长两地饭馆名菜,也有作为肉食品专卖营业者。

    坛焖肉(简称坛儿肉)也为满汉民族所喜食。制法是将切好的猪肉块装入坛里,放入高汤没过肉,加上料酒、盐、糖佐料,在坛口上叩一小碗为盖,烧开后,文火焖之(有的加少量小米合煮,待小米成粥状即熟),肉烂为止。昔日农家在火盆上煮炖,原汁肉味,肥而不腻,深受儿童老人欢迎。

    此外烤鹿肉、炸铁雀、“活水炖活鱼”,皆极考究。古时满族的炙熊掌颇有名。其法将洗净的熊掌用泥土封固,入火炙酥、敲泥则毛随泥落,白肉红丝,腴美无比。惜熊掌难得,民间多数不知其味。
    火锅 火锅是北方传统名菜,具有悠久的历史,也是满族遗风,普及到各个民族。一般有白肉火锅和专涮羊肉的火锅。火锅的制法相同,只是所下肉类及佐料不同,名称亦异。火锅是铜制或锡制炊具,近年来亦有铝合金制品,锅呈圆型(直径约一尺),锅子中间有炉膛装炭,高出锅面一寸左右,权当烟筒。锅下有装灰隔热的炉座。底座(炉座)部分与锅体是活接的,不用时可套在锅内,从外看像个锡制或铜制的圆盒,便于收藏。锡火锅因熔点低,也用赤铜做炉膛。

    火锅是满族先民的发明

    长春及外五县满族人一般习惯吃白肉火锅,其特点是锅子大,装东西多,汤鲜肉美,吃得实惠。方法是先煮好鸡汤,放上山珍海味、姜片等。切好精肉片(一般为猪肉,亦可加牛羊肉),放入汤内稍煮即熟。吃肉吃到一定程度,下酸菜丝及细粉丝。汤内只加葱姜,不加盐酱。所谓山珍,指鹿、狍、野鸡、榛蘑、黄花菜等;海味则指海米、海参、螃蟹、蛎黄等。每人用酱油、麻酱、腐乳、韭菜花等调成佐料,放在小碗内,将白肉、配菜蘸着调料吃,风味绝佳。

    涮羊肉(专涮羊肉的火锅略小)是指专吃鲜汤煮羊肉的火锅。所谓涮,即将羊肉往开汤里一涮即熟,用料较白肉火锅节省、简单。选羊肉要选紫盖、羊尾、五花磨裆等处,最好是臀脊下面有一条叫做“黄瓜条”的嫩肉,一只大羊能出七八斤这样的精肉。肉切的要薄,清汤白煮,只加葱姜,不加盐酱,蘸着各种调料吃,分外鲜嫩可口。

    火锅一般多在秋冬年节(如中秋、春节)或来了尊贵客人时食用。合家围坐桌前,升起火锅,吃着鲜美可口的热汤菜,室内暖和,桌上红火,别有一种团聚喜庆、温暖和谐、蒸蒸向上的气氛。

    满族饮食文化发展到满汉全席已至高峰,它不但保存了满族狩猎民族烧烤肉食的传统,还吸收了汉族饮食的精华。做全了有百样佳肴,三日食之不尽。今长春一些大酒楼有能制做者,享誉中外。

    值得重视的是,满族食百禽百兽百鲜之肉,独不食狗肉,因为这个靠狩猎起家的民族,世代靠狗做忠实的助手,且传说努尔哈赤创业时,靠义犬的救助得以逃生,建立大清帝国。所以满族世代不杀狗,不吃狗肉,不戴狗皮帽。


满族服饰习俗

    白山黑水之间是满族发祥地,吉林省满族服饰,带有满族正统着装特色。清代迄今百余年来对汉族服饰也有深刻影响。首先值得重视的是驰名中外的旗袍。旗袍满语曰“衣介”,其样式特点是圆领、捻襟,右衽,长身束腰,四面开禊(后改两禊),窄袖(有的带箭袖),适于骑射、保暖。游猎时可将干粮用具装入前襟。箭袖又称马蹄袖,是袖外后加的马蹄形部分,骑射时暖手背,平时挽起,行礼时将马蹄袖掸下,然后叩头请安,表示尊敬。

    妇女旗袍无开禊,不扎腰带,一般更适合体形美,衣襟、领袖常沿有较宽的花边,所谓“大镶大沿”者。经过多年的改革演变,女式旗袍向紧身细腰发展,更能突现妇女的曲线美,至今为各族妇女所喜爱,甚至传至国外。



    马褂是套在长袍外的外上衣,园领、对襟、扣绊,四面开禊,适于马上活动,故云马褂。春秋用夹,冬用皮棉。亦有大襟、琵琶襟(带襟、在襟下短三寸,加以底扣,如抱琵琶)、短袖、长袖之分。一般“身长齐脐,袖长及肘”。后期长袖对襟者较为普遍。长袍马褂在清代及民国时期曾被用作礼服。

    坎肩俗称背心,满族亦称马甲。对襟、无领、无袖。有对襟直翘,园翘、捻襟、琵琶襟、一字襟、巴图鲁(满语、勇士)坎肩等名目,坎肩穿着方便,套在长袍外面有护心背及装饰作用。如今亦习惯于穿在外衣里面,作内衣用。

    皮大哈是满族皮大衣的俗称,裁剪简单,长及膝盖,一般不挂面,毛朝外穿。后来为贵族精制,成为皇家亲王外出时的行服。

    皮套裤,也是白茬皮板做成。为了省料、轻便,只做成两条腿,钉上带子系在腰间,冬季里穿它干活,打猎,骑马,轻便实用。



    为了适于骑射,满族男人鞋子以靴为主。有钱人多穿“蹚蹚马”。“蹚蹚马”为半高靿,有的鞋靿全是皮制的,有的半皮半布,即从脚脖以上是青大绒的。里子絮一层薄棉花纳好,显得挺棒。穿“蹚蹚马”里面要穿毡袜。鞋面皮子多为青色,底是黄色皮子。在鞋帮和底缝接处的前脸抽上褶,底稍上翘,做得结实,不仅满族男子喜穿,蒙古族和汉族军警、财主也穿它。

    与“蹚蹚马”相类似的一种鞋,叫“蹚蹚牛”。长春以北也有叫“固固牛”的。全为皮制,有的是翻毛前脸抽褶,有的光皮板前脸抽褶。牛皮最好,也有用马皮、羊皮、猪皮的。皮子熟得很薄,多为紫色,以其做面。“蹚蹚牛”鞋底和鞋绑缝合在一起,和“蹚蹚马”样式差不多,只是全为皮制,颜色不同,皮子薄些。

    过去农村冬季最普遍穿用的还是关东特有的“靰鞡”。靰鞡(满语即皮鞋),靰鞡普及整个东北,广大农民最喜欢穿。冬季穿它轻便暖和,尤其是在外狩猎的猎人,放山的木把,跑长途和赶大车的,都离不开它。靰鞡里面絮靰鞡草,轻便保暖。此草被誉为“关东三宝”之一,与人参、貂皮齐名。把靰鞡草从山上割下来,用靰鞡锤砸得柔软,均匀地絮在靰鞡中。鞋越大,絮草越多,越暖和,四周有布制的靰鞡靿子,也絮上草,然后用四周靰鞡耳上的细绳绑在腿上,外面再打上布绑腿,严实不透风。唯一的缺点是絮靰鞡草是技术活,又费时间,穿脱不便。后来,经济宽裕的农民用羊毛擀制的毡袜放入靰鞡中,吊上兰色或青色布面,用皮条穿入靰鞡耳中,绑在脚脖上,穿脱减少许多麻烦,稍觉美观。“蹚蹚马”和“蹚蹚牛”就是在靰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靰鞡(乌拉)是用牛皮或野猪皮制做的。用一块皮子,连帮带底、按脚型兜拢成船型,底面大,上翘做帮,前脸拿一些均匀的褶子聚拢在一起,镶在一块半圆的“舌头”,盖在脚面。后跟帮底兜缝在一起,整个靰鞡象个小船,帮深底肥,能揎很多靰鞡草,可保暖,可防冰雪,又不愁脱线。因它底宽,在春季种地时,农民至今喜欢穿它踩“格子”,出苗又齐又壮。
    满族发式与汉族迥异,清代男子,前额顶剃光,颅后留发,梳成单辫,垂于脑后;女子幼时挽抓髻(双髻),婚前梳辫(用红绒绳系辫根、辫梢),婚后于颅顶挽髻,梳“两把头”。上插扁方、簪子、绒花。长春地区的旗装,亦同全国一样。



    所谓“两把头”是贵族妇女旗装不可缺少的特有发式。即满族妇女头上装饰扁若牌坊状的丝缎制做的假发头饰。两把头有“紧翅两把儿头”与“拉翅两把儿头”两种,皆下面有座,固定于发髻上。所谓翅者,即两把头上部两端扩张下垂之点。青年妇女喜梳大拉翅儿两把头,老年妇女或晚清时期,常梳紧翅儿两把头,亦即收缩的小翅儿两把头。梳两把头时,须先将长发前后分成两部分,分前部之使发成髻,备与两把头座互相吻合,后部之发须搭以长篷,结成“燕尾”式,垂颈上。如此可与两把头得到平衡趁托之美。梳此头之手续至繁,挽髻后合以两把头座,然后洗面,涂脂粉、红白相映。再以线逢连燕尾。最后再在两把头上嵌插“扁方儿”(扁长横簪)、特大假花(曰“正头儿”)、用托针儿、压鬓针等固定假发,装饰两把头。最后再在两把头左端配以绫缎制做的大花蓝,缀之于大拉翅下,下垂长穗,五色辉映,煞是好看。有的还于后发根处,围饰“三尖绢子”(三角形绢)以防污染袄领。清代旗家新妇必梳两把头,且必插大红绒花,以为新婚之标志。清末及民国年间很少有梳两把头者。不为时尚所需,是其一;手续之繁,消费之大,实难以为继。其后则挽头髻,前部式作麻花,后仍梳“燕尾”,头上随意插花。谓之“旗人髻”,再后,燕尾假发亦免,只顶上作髻。年轻妇女亦如汉族于脑后梳髻。当代老年妇女,,也有在顶上梳髻者,实是清代发式的延续。

    适应满族的发式,男子除顶戴花翎官帽之外,一般载帽头(瓜皮帽)、上缀红帽疙疸,冬用毡帽或挂皮毛耳扇子。贵妇多用卷沿式坤秋帽,顶嵌大红疙疸,后缀以飘带。老年妇女习戴脑包,沿额饰带,或戴耳包取暖。

    常言说:旗家妇女“修头不修脚”,谓头上重发饰,而脚下不甚考究,是指其“天足”,即不缠足、不修脚。昔时汉家妇女好裹小脚,已成陋习,满蒙骑射民族,未染此弊。但不等于不考虑脚下的足饰。旗人妇女的鞋亦颇考究。满族承古时“削木为履”的古俗,发展为妇女的高托木底鞋,俗称“旗鞋”。木质鞋底高三、五寸,甚至六、七寸,用白细布包裹,镶于鞋底中间,相当于脚心部位,上着适合于脚型的鞋,鞋帮绣上各种精美的蝴蝶花卉之类。木鞋底的形状象马蹄的,叫“马蹄底鞋”,象花盆的,叫“花盆底鞋”。老年妇女的旗鞋,以平木为底(或布底)叫平底鞋。前端稍削,同高底鞋。旗人女鞋最忌无花饰,以其近似凶服。男女袜皆以布制成,多白色,袜底纳上各种花纹,使之耐穿美观。




满族婚礼

    现在满族婚礼已与汉族同化,上节所写汉族婚礼亦有许多是满族习俗,就今日之婚礼,已难分满汉。但回溯历史,满族特殊婚礼有几点值得一记的。

    首先满族先民是狩猎民族,自古崇拜灵禽,反映在男女爱情及婚礼上也常以鸟羽做为定情的信物和婚礼上的饰物。史籍所谓“男以毛羽插女头,女和则持归,然后改礼聘之。”后演变为以雉鸡翎织成漂亮的披肩作为新娘婚服,象征吉祥。
    满族婚姻主要是个体家庭的一夫一妻制,严禁同姓通婚。但旧俗通婚不甚讲求行辈,甚至以嫁长辈名门为荣。姑舅亲,只允许姑作婆,不许舅作翁。否则谓之骨血倒流,亦在禁例。一般禁早婚重婚;订婚看门户,轻聘礼。清代以后,由于满汉文化交融,婚仪受“六礼”的影响颇深,大致可分遣媒、小定、拜女家、下茶、开剪、迎娶、坐帐、合卺、分大小、回门、住对月等程序。
    通媒说亲时,媒人要去女家拜访三次,说明来意。每次携带一瓶酒为礼物,三次交往大体已知双方诚意如何,故俗谚有云:“成不成,三瓶酒。”

    女方答应议婚之后,男方的母亲及姑姨等去女家“问名”,相看年貌,姑娘行“装烟礼”(装烟敬长者)。如相看满意则赠送如意、钗钏等,以为定礼,是谓“小定”。或亲自给姑娘戴上簪环,因亦称“插戴礼”。

    小定后是大定,即未婚新婿同族人亲自拜访女家,请岳父岳母相看,曰“验姑爷”。届时男方备礼,重申愿结秦晋之好,女方答谢。正式订婚,俗称大定。礼毕,未婚夫入拜女家神位,再拜谢女家父母及诸亲。之后女家进茶,宾主易位,再设酒宴祝贺。是谓“拜女家”礼。这之后的正式行聘,则称为“下茶”。男家视经济地位条件有各种不同的聘礼。一般百姓多以猪、羊、酒、币、帛、首饰为聘礼。聘礼放在铺有红毡的高桌上,抬送女家,陈列于祖宗案前。两亲家翁并跪斟酒互递祝祭,俗称“换盅”。后此俗简化,无祭祖一项,只女家设宴款待,双方换盅而饮。之后,男方通知女家吉期,女家“开剪”忙嫁妆。

    满族娶亲,一般婚礼进行三天或两天。头一天,女家送嫁妆于男家,男家由全福人布置好洞房,被子四周放枣子、花生、桂元、栗子,中间放一如意,意味着“早生贵子,万事如意”。彻夜奏乐吹笙,驱鬼赶魔,谓之“响房”。也有的人家在此日搭灶、劈柴,做炊宴准备,同样动鼓乐,则称之为“响棚”。远处女家则于此日先宿“下处”,等待出嫁。

    在长春地区流行娶亲时,男方给女家送“离娘肉”的风俗,实是满族习俗,已被汉族接受,被称之为“献肉礼”。有同时送葱、粉丝、酒者,取聪明长寿久远之意。“离娘肉”一定要有两根以上双数肋骨,一刀砍下,送给新娘母亲,安慰她女儿离去的痛苦。(须由男方长辈或执事人献上),女家得肉后从中割开,留下一半肋骨,另一半由男家带回,作为回礼。新郎到女家给岳父母及长辈行叩头礼。

    正日娶亲程序与汉族相似。喜车到门,也有“憋性”不纳的习俗,既纳之,于鼓乐齐鸣、鞭炮连天中,新郎先向喜车(轿)虚射三箭,谓之驱煞神。喜车卸去辕马后,新娘踩高粮口袋下车(轿),头蒙红巾,前后心悬铜镜,怀抱宝瓶。踩红毡到天地桌前与新郎拜天地,满族叫拜北斗。到院中或洞房(或帐篷)前,新郎用秤杆或马鞭将红巾挑下置帐顶,每过一门,都将高梁口袋放在门坎上,上放马鞍,使新娘跨过,谓之“步步登高”、“步步平安(鞍)”。坐帐时亦登高梁口袋上炕。坐帐亦曰坐福(斧),夫妻南向并坐,席下置斧,斧谐福音,故亦俗云“坐福”。之后是开脸,祝吉。祝吉,昔时由萨满致词,唱“合婚歌”(后改为族长致词),一对新人跪神桌前接受祝福,也有只新郎一人受吉,新娘一直坐福(席下坐一斧以谐福音)到日落之前,小姑或小叔拉一把才下地,曰“看日红”。此时所念吉利语是:“小叔子(或小姑子)拉一把,又有骡子又有马。”

    入夜行合卺礼,吃子孙饽饽(饺子)。行礼时由全福人斟满两杯酒新婚夫妇各呷一口,互换酒杯,再饮一口,即为“合卺礼”。接着吃子孙饽饽和长寿面,然后两人争坐被上,居先者为吉。宿帐者还有新郎“绕帐求宿”仪式,今皆免之。满洲传统礼俗闹洞房并无其他民族过份行径。
    又古时满族新娘有穿婆婆鞋溯河而上,以求慎终追远之意,今长春之娶亲者新娘下车有穿婆婆鞋入新房者,想是古俗之变形遗留。有人解释为媳妇进家把婆婆踩在脚下之意,是极大的无知和歪曲。

    婚后第三天新郎新妇早起拜祖神,后拜公婆及族中尊长,是谓“三天分大小”。婚后七日回门,满月后回娘家“住对月”(也住一个月),回婆家时,给公婆及姊妹带回些“针线活”(鞋袜之类)作为馈赠。



满族葬礼

    满族历史上曾有过野葬、火葬、土葬等多种形式,近代以土葬为主。土葬也分先火葬后土葬及入棺直接土葬两种形式。先火葬,将骨殖装入瓦罐后再土葬,这多用于远征时阵亡在外的将士。习俗上是将死者的发辫割下,和骨灰放在一起,入罐埋葬。满族先民认为发辫是灵魂寄栖的地方,故珍重保存。另一种尸体殓棺直接土葬则是最普遍的形式。其仪式与汉族相同,难说是满俗汉化,或汉族满化,交融之处甚多,多大同小异,不作赘述。兹只记其某些独特之处。

    首先是老人临终前,子女守在身边,尤其是长子必亲视含殓送终。咽气之前将寿衣穿好,咽气之后立即将祖宗板子和镜子用红布蒙上。传说死者的灵魂看见镜子以为是河,不敢离家,故镜须蒙上,遮祖宗板,是为不使祖宗看见不幸的伤心事。
    人死后停放西间,头西脚东,口内放一枚铜钱。因此西为上,并不空口,死后钱粮丰足。

    满族孝服前后开衩,马蹄袖,白粗布长衫,腰扎白布孝带,不披麻戴孝,不戴孝帽,只帽上围以白色孝带,妇女围孝包头,发髻放下,编成发辫。不论男女,皆白布蒙鞋,尚有父母一人在者,不蒙全,后跟处,留有鞋面本色。孙辈孝服加红布条。

    满族丧仪不像汉族挂白色“岁数纸”于门外,而是在大门前或院中挂红幡,俗名“倒头幡”,即丹旐。幡用木座高杆悬挂,出殡时随棺送至墓地。死者埋葬后,如夫妻先死一人,在坟地将红幡去掉黑头、黑裱,拿回收藏,待后死者出殡时再用。当后死者埋葬后,在坟地上将幡抢回给小儿做兜肚,可以避邪、免灾,使孩子平安长大。红幡质地不同,标志着地位等级的差别。官宦皆绸缎,平民百姓多用红布制做(长春地区昔时多用红布),幡长一丈二尺许,将整幅红布分为四条,边条略短,头和尾用黑布装饰。用三角形黑布作幡头,底部镶以锯齿状黑穗,满族古时以红色(血色)为凶色,故用于丧事。

    满族入殓,用席蔽遮,不许见日光。不走门,从窗抬灵,男走左窗,女走右窗。开光、躲钉。

    死后三日,在关帝庙前举行“送三”仪式,满语称“拉搭链”仪式(即送盘缠)。焚香祭祀,献供品,烧纸活、烧金银箔、烧包袱(写明收者、献者)。七日为出魂日,有死者上望乡台探家之说。是日家人在死者的卧房,铺上原来用过的被褥,摆上酒菜果品,等死者魂归享用,家人则绝对保持安静,以防惊动幽魂,直到次晨头遍鸡叫,到西烟筒处烧纸哭祭。

    满族棺材称“旗材”与汉族棺材“民材”不同。民材是上宽下窄的木槽式,上盖棺盖。旗材棺盖是起脊的,横断面为(五边形)型,是从火葬上尖下方的棺材演变过来的。棺材头钉一块象征火焰的风火翅,或曰(木质)五指状寿头。北京一带,此木作葫芦状,因曰葫芦材。总之旗材“体瘦而高,式如箱柜,自下而上,越上越畸。”孝子站在棺两侧,只见头顶不见面目,汉材则在人胸肩处,且旗材盖高,叩棺如两槽之相合,吻合甚好。旗棺棺头及棺内亦多讲究,常绘楼阁及日月星辰,给死者制造安适理想的境界。未婚死者用“无底棺”。所谓无底棺,即在棺底钻七个孔,是亦给死者灵魂以出入(觅侣)自由。旗材自清末大体不用,皆用汉材。

    死者入殓后,棺下置引魂鸡。出殡时此鸡至墓地放生或用以酬风水先生。下葬时满族异于他族者,抬棺绕墓穴三转(男向左,女向右)而后葬,意在使亡魂迷惑,不知来路,以免回家作祟。

    葬后讲“烧饭”,即烧掉死者供品、枕头、衣物,百日内不除服、不剃头。三年内不贴年画,不写对联,停止嫁娶。除一般忌日、年节祭祀外,清明祭祀比较特殊:坟上插佛托,——用苞米瓤子贴上五色纸,或用秫秸头糊金银箔,象征佛托妈妈裸体上着五彩衣饰,以为祭礼。今满族大皆用火葬,繁缛的土葬仪式已成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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