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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

大清国末年满洲八旗子弟写真:没有了国家和皇上生活直抵社会最底层


1922年,一位名叫穆儒丐的满族作家在沈阳《盛京时报》上发表了长篇小说:《同命鸳鸯》。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主要叙述了清末民初时期一段两男一女的爱情悲剧。然而,书中的情节感人至深,因为这是当时京西地区外三营旗人的真实心境。

所谓外三营,即清代中叶以后清廷在京城西北郊地区(今海淀区境内)陆续建起的圆明园护军营、香山健锐营和蓝靛厂外火器营。这三大军营都是官、兵携眷而居,官为盖房,四周围建营墙,形成“营房”格局。


一般说来,圆明园护军是负责皇帝在圆明园安全的特设护军,其主要任务是拱卫圆明园地区,确保皇帝来园往返途中和驻园期间的安全。健锐营与外火器营则是特种部队,前者专司云梯,后者专司火器,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完成机动作战任务,哪里有重要战事,就出现在哪里。清廷在国运鼎盛时期一直对八旗实行恩养政策,外三营一名前锋每月饷银四两,每季饷米五石半;委前锋每月饷银三两,每季饷米五石半;养育兵(后备兵)每月饷银一两半。除此之外,旗兵还有五垧旗地收入,出征时另有每月饷银二两。再加上临时“恩赏”,如祭祖钱粮、寡妇钱粮和婚丧钱粮等。可以说,外三营旗人的生活相当优越,因此有“老米树”、“铁杆庄稼”之称。


随着清王朝的衰落,外三营也日渐没落。虽然比起疏于军训,武事渐废的京内八旗,“远屯郊圻,不近繁华”的外三营英气未泯,但也难以摆脱京师的痈疽。道光元年(1821年),道光帝曾担忧:“健锐、火器两营,操练本属认真,遇事并能得力,然近日风气,亦不逮从前远甚。”

更糟糕的是,晚清国力衰弱,旗人生齿日繁,旗兵的饷银逐年减少。至光绪末年,已降至五成。如健锐营一个前锋(正兵),原定每月饷银四两,到手却不足二两;每季应发饷粮五石半,实际只按二成发一石多。按当时的物价,这点钱粮只能维持一对夫妻生活,孩子一多就贫困不堪。



为了保持八旗子弟的纯洁性,清廷规定八旗子弟不得随便离开旗地、不得从事民间技艺、不得经商、不得与民人通婚。这些条条框框把他们逼进了以吃粮当兵为唯一出路的死胡同。虽然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光绪帝准许旗人“各习四民之业,自谋生计”,但八旗子弟的谋生技能非常有限。外三营旗人只能进城做些拉洋车、泥瓦匠、制作兔儿爷等营生。到了清廷编练新军后,大批青壮旗人便离开了外三营,只留下老弱妇孺,从此西郊外三营营房就变成了稀落的村庄。

辛亥暴乱大举屠杀满人后,外三营正式解体。虽然袁世凯与民军达成的皇室《优待条件》规定:“八旗禁军归民国改编,饷如旧”,但是实际上这一条款从未兑现。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统治下,排满之风盛行,旗民生活更加穷困。在穆儒丐看来,西山脚下宁静的外三营原是满目田园风光,“差不多是人间仙府”了。可是,民国之后,“营子里拆毁的不像了,一条巷没有几间房子存着,其余的都成了一片荒丘”。

民国以后,八旗子弟粮饷断绝,一下子陷入了困顿。1923年5月,北京《益世报》刊载:“近年绝了旗人月饷,断了他们衣食之源,没有门路就业者,或身体病残者,靠典卖衣物度日,而家中无物典卖者,便到粥厂领粥充饥,军阀混战粥厂停止放粥后,靠领粥糊口的满人陷入生活绝境,出于万般无奈,有的沦为娼妓……”

满清国的缔造者们也许没有想到,他们推行的恩养制度把曾经骁勇的八旗子弟变成了一群不仕不农不商不贾、非农非兵非工之徒。当清王朝覆灭后,八旗子弟们也跌入到社会的最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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